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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態環境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《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》
近日,經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同意,生態環境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自然資源部、水利部四部門聯合印發《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》 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 ,明確了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、基本原則、主要任務、重點工程和保障措施。《規劃》是落實《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》“1+N+X”要求的專項規劃,是指導黃河流域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,制定實施相關規劃方案、政策措施和工程項目建設的重要依據。
《規劃》聚焦解決黃河流域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,分別提出2030年、2035年和本世紀中葉的生態環境保護目標。到2030年,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。黃河流域生態安全格局初步構建,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得到優化,環境和氣候治理能力系統提升,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全面建設,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,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從根本上得到有效解決,實現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達峰,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全面提升,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形成,人民群眾幸福感、獲得感、安全感顯著增強。
《規劃》提出7方面重點任務:一是優化空間布局,加快產業綠色發展;二是推進三水統籌,治理修復水生態環境;三是加強區域協作,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;四是加強管控修復,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;五是堅持生態優先,實施系統保護修復;六是強化源頭管控,有效防范重大環境風險;七是構建治理體系,提升治理水平。
為保障目標任務完成,《規劃》部署了8類重點工程,提出了強化組織領導、推進多元投資、加強宣傳引導三方面工作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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